一、凡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请于2007年9月5日前到人事处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学术成果(论文)五项(篇),其中,需要送交鉴定的学术成果(论文)二项(篇)必须具有CN或ISSN刊号;
2、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一份;
6、《申报评审高级专业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一份;
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
8、任现职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2005-2007年);
二、凡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请于2007年9月5日到人事处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学术论文原件三篇;
2、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
7、任现职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2005-2007年);
8、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一式一份。
上述材料中 “简表”为A3纸标准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
二00七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