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日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凡需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师,请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到学院人事处: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注:用A4纸打印两份)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A4打印一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二份
4.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6.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五张
7.《高校教师教育科学理论考试合格证》或《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教育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二份
8.教师资格认定费每人268元(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
以上基本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和打印
人事处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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