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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教师招聘通告

时间:2008-1-2 16:09:38 来源: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编辑:夏仁娟 【关闭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招聘教师(辅导员)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位于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胜地——都江堰市。学院设有轻化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管理工程、设计艺术等5个系,现开设38个专业(方向),涵盖了轻纺食品、财经、电子信息、制造、环保、旅游、艺术等10个大类。在校学生7000多名,在职教职工400多人。
    二、招聘计划
     2008年学院拟招聘教师(辅导员),共20名。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 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报名者需前往学院主页www.sctbc.net ,并在“人才需求”板块下载《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或用A4纸打印后邮寄到学院人事处,同时一并提供个人自荐材料。
    五、 考核
    1.我院初审材料之后,在学院网上公布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分为面试和试讲,考核报到时间:2008年4月4日下午2:30, 地点:学院人事处。报到时需带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3)应聘人员在简历或《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所提到的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4月5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地点在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面试结束后,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将收到通知,并根据要求参加试讲。
    4.试讲时间定于2008年4月6日上午9点开始,地点在学院一教学楼。参加试讲人员应根据要求准备所学专业的教案一份,试讲时间为每人不超过40分钟。
    5.试讲结束后,学院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一周时间内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学院主页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 体检
    1.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后的10日内,由学院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前往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情况,可递补体检人员。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学院指定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 综合考核
    我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可按考试情况递补。
    八、 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主页www.sctbc.net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九、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送报学院人事处: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2008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2008年7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及本人的学籍档案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经学院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人事处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的可用性。如因应聘人员的通讯工具问题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十、 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学院纪委和监审处将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学院监审处:028-87285536              纪委办公室:028-87268335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学院人事处:028-87290479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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