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教师申报成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
通 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成都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及安排意见》通知精神,为组织我院教职工申报参评成都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及范围
我院教职工在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以成都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学术专著及读物等可申报参评;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也可申报参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二、成果申报材料交报时间
申报材料交报截止时间:2008年3月28日。
三、申报材料交报要求
1、申报采用个人申报的方法。请申报者在学院高教所领取《成都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或在成都市社科联网查询及下载(网址为:http://www.cdss.gov.cn/)。申报材料(含电子稿、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于2008年3月28日之前报送学院高教所,过时不予受理。一位作者只可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一项;多人合作的成果,明确5名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
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参评的编著书籍及读物,均须提交6本;论文、调研报告须提交1份原件、9份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其封底、封面、目录、正文和有刊号及发表日期的页面)。各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提交一式10份。
3、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成都市社科评奖办公室存档,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学院社科评奖初评办公室设在高教所,由高教所负责此次社科成果评奖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7290460
联系人:邓勇 王昱
高教所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