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学期国家励志奖学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由学生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学生处领取。
2、06、07级学生3、4、5月份国家助学金直接打入饭卡,学生凭本人身份证随时可到饮食服务中心确认。
3、06、07级学生6、7月份国家助学金及毕业班学生3-7月份国家助学金以现金形式发放,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在系区领取。
4、打进饭卡的助学金,学生因实习、休学或其他特殊原因可以退现金。退现程序为: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处审批,饮食服务中心凭学生处审批意见给予退现。
5、国家奖、助学金具体发放时间以学生处的通知为准。
学生处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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