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今年共有2258名学生毕业离校,为了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推进学生毕业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毕业生安全、有序、文明离校,经学院研究,现将2008届毕业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返校时间
由于受“5·12”地震的影响,学院无法解决学生的住宿问题,今年毕业生需分批回校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毕业证,具体时间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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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别 |
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毕业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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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系 |
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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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化工程系 |
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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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系 |
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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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
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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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程系 |
7月5日 |
二、工作要求
1.毕业班级辅导员务必于6月24日回校,6月30日前到学院财务处核清所在毕业班级的费用情况,并通知所在班级每个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回校办理离校手续和领取毕业证。
2.毕业班级辅导员负责发放所在班级学生的毕业证、报到证以及户口迁移证。辅导员必须在当天上午九点分别到学院教务处和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3.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思想,充分认识毕业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时间的紧迫性,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扎实做好毕业生工作,增强效率意识;要从学院的大局出发,认真研究,密切配合,确定专人负责,做到耐心细致,态度和蔼,热情服务,办事及时,确保毕业生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对毕业生的具体要求
1.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交所在班级辅导员。
2.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清离校手续。其离校手续在学院体育馆集中办理。
3.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除7号楼(综合楼)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所借学院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公共财物要如数清理归还,遗失或损坏按规定赔偿。
4.凭已办理完的离校手续单到所在班级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有欠费的学生,须交清所欠费用后,方能领取毕业证。
5.毕业生需自带个人档案的,可到学院学生工作处领取。
6.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到所在系领取,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凭本人身份证到学生处领取。
7.毕业生回校后要爱护校园公共设施和室内设施,不要进入其他同学寝室,不要进入或靠近危房,在领取毕业证后应尽快离开学院。
8.自觉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对违反学院纪律的毕业生,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照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学院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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