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抗震救灾安置阶段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工作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对口支援工作在灾后学校恢复重建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省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
教育系统的对口支援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积极争取援助两者结合的原则;坚持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有机结合的原则。
二、主要工作
各地要紧紧围绕确保灾区学校 9 月 1 日全面安全复学复课和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工作,坚持“硬件”与“软件”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争取援助和支持。当前,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灾区学校复学复课。要根据灾区学校实际,统筹安排,分类指导,认真梳理复学复课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对口省(市、区)在校舍安全鉴定与维修加固、建设活动板房、配置教学仪器设备、课桌椅凳、图书资料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要在对口省(市、区)的帮 3助下安排好灾区师生的暑期活动,有序做好学生安置就学等工作。
二是重点抓好中等职业教育对口支援。要从维护灾区中职学生切身利益、确保灾区职业学校按时复课和促进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角度,积极组织灾区职业学校学生有序转移到对口省(市、区)学习、实训和顶岗实习,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和实现就业;通过跨省招生、联合办学、合作培养等方式,为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学习的初中、高中毕业生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加强与对口支援省(市、区)的配合与协作,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灾后恢复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争取资金物资支持,推动灾区职业教育的恢复与重建。
三是扎实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各地要按照灾后重建规划的总体要求,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满足灾区人民群众多样性教育需求出发,积极争取对口支援的省(市、区)帮助做好学校科学选址、合理布局,尽快完成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设置和建设标准,既要避免脱离实际片面追求高标准、超豪华,又要防止设计规划不达标。要在灾区校舍全面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及时启动校舍维修加固工作。同时,要扎实做好恢复重建的相关准备,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实施,确保建设质量。具备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尽快启动一批校园重建项目。
各地要把教育对口支援纳入当地对口支援的总体安排,在认真协调落实对口支援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恢复重建 4的支持和援助;要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做好省内对口支援工作,保证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工作机制
受援地区是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对口支援关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组织本地区教育系统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州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对口受援县(市、区)与对口支援省市建立直接紧密的对口支援工作联系、信息沟通平台和及时有效的工作机制;受援县(市、区)要与支援省(市、区)加强沟通协调,共商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落实对口支援任务,共同推进对口支援工作。
四、组织保障
灾区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口支援工作的统筹管理。省教育厅已成立了对口支援工作协调联络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定点联络人员,落实了相关处室职责。各地也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明确牵头协调机构和联络人员,落实相应职责。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讲求工作实效;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信息沟通,严格资金、物质、项目的规范管理。通过各方努力,确保全省教育系统对口支援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我省抗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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