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及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值班工作的认识
值班工作是我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值班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值班工作的重要意义,杜绝形式主义,严防麻痹大意,切实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上传下达、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运转枢纽作用,确保联络畅通、运转高效。
二、严格遵守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校内在岗值班要求,保持值班电话、个人手机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擅离职守、私自调换值班时间或私自找人代班等。如确因公等特殊原因需调整,原则上值班组长(组员)须提前三天报带班院领导(组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值班情况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值班情况报告、处理结果登记等制度。当班事务原则上要当班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当班不能解决妥当的要清楚准确地交接给下一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紧急灾情等,值班组长须迅速报告带班院领导,并同时报分管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绝不允许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值班中发现的问题,未经学院主要领导许可,不得通过QQ、微信等渠道发布。
四、做好值班相关记录
按照时间顺序,明确描述事件发生情况,记录要准确、全面。包括事件发生的详细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详细内容、领导批示和处理意见、具体办理情况等。
五、强化监督检查力度
党政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对人员不在岗、履责不到位以及迟报、瞒报、漏报信息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并严肃处理。抽查督查情况纳入部门、个人年终考核。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