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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有关工作和寒假放假的通知

文章来源: 编辑: 发布日期:2016-01-06 点击数:

各部门:

期末临近、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和寒假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院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全院师生员工过一个安全、健康、祥和的春节,根据学院校历安排,经学院研究,现将学院期末有关工作和寒假放假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下期开学时间

(一)学生放假和下期开学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 1月18日 —— 2 月27日

2.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 2月 28(星期日)。

3. 下学期正式行课时间: 2月29日 —— 7月17日

(二)教职工寒假和下期上班时间

1.教职工寒假时间为 1月23日 2月24日

2.中层以上干部及其他坐班人员 2月25日 (星期四)报到上班;专任教师 2月26日 (星期五)报到上班,领取授课任务书和教材等。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部门认真做好期末收尾工作,加强期末管理,严格纪律检查。

2 1月15日 ,各部门进行放假前的内务整理和安全检查,对教学实验设备和办公设备及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保卫处牵头对全校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不得缺岗、漏岗,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以致造成后果的,学院将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4.寒假期间,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值班工作人员务必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严格按照学院安全工作会议和处置突发事件相关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5.在假期中,各任课教师自行在校园网上查询下期授课任务书。认真落实下学期教学计划,做好新学期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6.寒假期间,因学生公寓管道进行全面维修,无法供应生活用水,学生原则上应离校回家。

7.寒假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离开学院时,要关好门、窗、水、电、气,注意交通安全,按时返校。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