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职责

一、部门性质:

学校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合作管理与服务的统筹协调部门

二、部门核心职能:

1.搭建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2建立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合作管理与服务机制

3.统筹重大合作项目管理

三、部门职责:

1.制定并协调推进校企合作、国际交流合作发展规划,拓展学校 与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及国际组织的合作。

2.牵头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国际合作联盟等平台,协调指导二级学院推进平台建设。

3.制定校企合作、国际交流合作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

4.统筹重大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立项、管理与服务工作。

5.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及护照、签证的办理。

6.负责国际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日常教育教学管理。

7.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联络与协助服务。

8.负责外籍来华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包括出入境证件、工作许可办理及普通外籍教师的聘用与管理。

9.负责学生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的咨询、培训和签证办理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修订日期: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