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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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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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合作处是负责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涵盖国际交流合作、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两大板块,旨在提升学校的国际化水平和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

一、 国际交流

主要负责拓展和管理学校的国际事务,提升国际声誉与影响力。核心职责包括:

  1. 校际交流: 开拓、建立和维护与国外大学、教育及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签署合作协议。

  2. 师生交流: 负责学生出国(境)留学、研修、实习、参加国际会议及竞赛等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同时负责教师、学者的出国(境)访学、进修、学术交流及科研合作等事务的协调与服务。

  3. 外事管理: 负责外国专家、外籍教师的聘请、报批、管理与服务;负责境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安排。

  4. 国际项目: 申报、管理和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联合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各类政府间或机构间的国际合作项目。

  5. 海外办学: 探索与境外政府、教育机构或企业合作,共建“中文+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职业技术学院或分校,实现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的海外落地。

  6. 标准输出: 推动学校优势专业的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实训方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获得国际认可并对外输出。

  7. 海外培训: 为“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及当地社会人员提供技术技能培训,传播中国技术与中国文化。

  8. 资源建设: 开发适用于海外教学的多语种教学资源,培养具备国际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建立职业教育国际化的支撑体系。

二、 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

主要负责推动学校与产业、企业的深度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核心职责包括:

  1. 校企合作开发: 开拓、洽谈并建立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组织的战略合作关系,搭建校企合作平台。

  2. 协同育人: 推动与企业共建产业学院、订单班、实习实训基地等,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开发课程与教材,将企业资源引入教学过程。

  3. 科研与成果转化: 促进学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研发、项目攻关、成果转化和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等,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4. 资源拓展: 争取企业的设备捐赠、资金支持、奖学金设立等,丰富办学资源;同时组织师生参与企业实践,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