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 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 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 年本)>的通知》(教社科函〔2019〕9 号)等文件精神,以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 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课 程建设,推进四川省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基地(以下简称 “青马基地”)建设,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经 2021 年 3 月 25 日第 6 次党委会研究,同意成立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 主义学院,同时撤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名称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机构性质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原思政部的基础上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直属学院党委领导的、独立设置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的二 级教学机构。
三、组织架构及干部配备
设立中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委
员会,学院党委书记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名誉院长。马克思主义 学院设院长兼党支部书记 1 名(负责学院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等 全面工作),副院长 2 名(其中 1 名副院长负责教学、科研和社 会服务等工作,1 名副院长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和“青马 基地”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设办公室,设主任 1 人(副科级),教学干
事 1 人,综合干事 1 人。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 论体系概论课”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研室, “形势与政策课”教研室、“四史”教研室,每个教研室设主任 1 人。
四、机构职能
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负责学
校教职工思想政治理论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各系部课程思政 建设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及思想政治理论 课课程建设;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四川省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基地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保障条件
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大
思政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学、科研、办公及 其他条件,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提供经费保障。
六、成立时间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 2021 年 3 月 25 日成立。
中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抄送:学校领导、党委委员
中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