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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编辑: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7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同时在高校人才网[]、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一、学校简介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成都市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学校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世界“三遗”之城都江堰市,距离成都市区40余公里,占地800余亩。

学校现有在校生10500余人,教职工620余人(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134人)。入选各级各类专家库的教师57人,参加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并在其中任职的教师59人。现开设30多个专业,其中食品生物、艺术设计、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是国家骨干专业;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环境监测等专业是优势品牌专业;食品生物专业群“全国一流、西部领先”。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化办学,目前与美国普利茅斯州立大学、德国萨尔州技术与经济大学和日本千代田国际语学院开展合作,培养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学校招收来自俄罗斯、泰国、哈萨克斯坦等10多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我校留学,在校留学生近百人。

学校建有中国轻工行业总会重点实验室、全国第一个“职业经理人学院”、四川省唯一的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训基地以及金山HP成都大数据创新应用基地、四川工商—食研院产教融合食品饮料检测中心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建有“都江堰电子商务学院”“邛酒学院”“永发印刷学院”“翰海博雅培训学院”“都江堰旅游研究发展中心”“酒类研究所”“四川雅纸文化研究所”“四川省印刷品包装质量检测监督中心实验室”“酒文化博物馆”“古法造纸博物馆”等二级学院、研究所和博物馆等。

学校是全国高校唯一的Micro Focus授权软件测试培训认证中心、中国搪瓷行业唯一的人才培养基地、中国印刷业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国家工信部工业互联网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校双创特色训练基地、四川省首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全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19861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到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20218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8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1831日之后毕业的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应聘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要求一致;不符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应聘(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它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3.学校长期招聘相关专业博士,按《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40名,其中专任教师33名,实验室科研助理1名,编辑1名,专职辅导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 “一览表”。

四、报名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41224:00时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者将《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及其它资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发至 rsc218@163.com  邮箱,其它资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两面);

2.有效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所取得的高等教育及研究生教育时期毕业证及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提供在读证明;

3.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及第三方专业认定报告;

5.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明等材料。

6.如有工作经历,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4169001200,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

2.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最终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5.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求职者本人负责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能够认定为考核招聘要求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审查符合。

6.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中高风险防疫区人员来校时须提供5天内有效的呈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要求“健康码”及“防疫行程卡”为绿色。

(四)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填写《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本次招聘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后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考核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程序。202141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初审;2021416日到校现场确认,417日学校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由于新冠疫情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具体的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等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 试讲

1.专任教师、科研助理岗位

专任教师、科研助理岗位需要试讲,试讲时间为1课时。应聘者于2021416日到校抽取试讲题目,准备四十五分钟的多媒体课件和教案并进行试讲展示,重点从个人基本素质、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掌握专业知识的能力、教学设计和课堂把控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注意: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

2.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岗位采取职业技能展示的方式开展,应聘者于2021416日到校抽取主题班会题目,准备三十分钟的主题班会多媒体课件和教案并进行试讲展示。(注意:多媒体课件上不要标注应聘者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

(二)结构化面试

专任教师、科研助理、专职辅导员、编辑岗位

结构化面试形式为相关知识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报考者现场抽签确定。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应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三)综合考核

在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添加综合考核项择优录取,对同一岗位的多名应聘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打分。

(四)考核成绩计算

试讲、职业技能展示、结构化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专业教师、科研助理采用试讲(30%+结构化面试(70%)计入成绩,专职辅导员岗位采用职业技能展示(30%+结构化面试(70%)计入成绩,编辑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100%)计入成绩。对考官所给分数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应聘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

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总成绩由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和综合考核成绩组成,其中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85%,综合考核占15%。即总评成绩=(试讲成绩×30% +  结构化面试成绩×70%× 85% + 综合考核×15%

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政治审查和公示

(一)政治审查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体检情况及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学校党委会审批。拟聘用人员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确认。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一)报送材料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负责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报到时,在职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 2021届毕业生应与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审查。

编制外聘用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学校再次资格审查后,取得聘用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公告的程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纳入我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之下,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网络反映的招聘问题,我单位将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对实名举报和提供了具体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将及时反馈交办部门和相关人员。

如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时,我单位将按规定安排该工作人员回避。

对违反回避制度、弄虚作假等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注意事项

(一)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果调整及补充事项,由我校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陆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有效且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028-87290479(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

人事教师处邮箱:rsc218@163.com

监督电话: 028-87285536(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审处)

附件:

1、《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