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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的实施办法

    来源: 日期:2018-11-12 点击量:

     

     

    关于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和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辆停放位置
    1
    .行政办公楼东侧生态停车场。(学院公务车辆原则上按规定停放到
    停车场,但因工可临时停放办公楼前)
    2
    .沿校园行健路路侧的规化停车位。
    3
    .素质拓展馆自行车棚停车位。
    4
    .机电大楼、轻化大楼外的规化停车位。
    5
    .学院西门进校路侧的规化停车位。
    6
    .一教学楼门前两侧的规化停车位。
    7
    .后勤办公楼东侧的规化停车位
    8
    .学院根据实际需要规化的临时停车位。
    9
    .各系部对外培训、会议期间车辆由牵头承办部门与保卫部门联系,
    由保卫部门临时指定停车位。
    二、要求
    1
    .机动年辆停放时,按一车一位停放,不得占用两个车位。
    2
    .所有经许可进入校内的机动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并主动向行人让行。
    3
    .所有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禁止进出校园。超市、后勤服务部门等送货车辆一律从西大门进出。
    4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学院大门口、消防通道、交叉路口、绿化地停放车辆。
    5
    .严禁在厚德厂广场、行政办公楼前、教学区(教学楼、图书馆、设计艺术楼)、宿舍区及其进出道路停放机动车辆。
    6
    .所有车辆要按照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在停车位乱扔垃圾,
    禁止在停车位维修、清洗车辆。
    7
    .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保卫部门将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拍照,下达《车辆违规整改通知书》,并在校内进行通报。
    8
    .对屡次违规停放车辆,保卫部门将采取锁车等强制措施予以纠正,
    同时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与所属部门文明处室评选和个人考核挂钩。
    9
    .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将《通知》要求传达给车主,严格按要求执行。希望各位车主服从学院管理,自觉遵守机动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按划定区域自觉停放车辆,维护好校园良好的秩序,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