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质量办)
通知公告
文字: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日期:2023-07-21 点击量: 次
关于2023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公示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3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馈。
联系电话:028-87285536(纪委办公室)
028-89706369(教务处办公室)
附件:2023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
教务处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