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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情报馆意识形态审查制度

文章来源: 编辑: 发布日期:2024-03-09 点击数: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图书情报馆意识形态审查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高校图书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建设书香校园,确保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服务与活动传播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馆所有馆藏资源(含纸质、电子、音像资料)、展览展示、讲座培训、宣传平台(网站、公众号、馆内展板等)及其他相关活动的意识形态审查工作。

二、责任主体

1. 成立图书馆意识形态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馆长任组长,分管副馆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馆意识形态审查工作。

2.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图书馆的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查具体内容

(一)严格禁止以下内容

1. 违反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2.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3. 宣扬邪教、迷信、暴力、恐怖、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信息。

4. 歪曲党史、国史、军史,诋毁英雄人物或革命传统。

5. 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6.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日常动态监管

1. 定期对已上架资源进行抽检,重点关注读者投诉、借阅异常的资源。一旦发现涉及意识形态问题刊物,将立即下架,并通知出版社进行后续工作处理。
        2. 对数字资源平台实施关键词过滤和人工巡检,及时清理违规内容。

3. 严把入口关,对订购期刊名称、出版社、期刊供应商进行严格审查。对馆内上架期刊和旧刊合订本内容进行抽查,重点领域是思政、文学、艺术、旅游等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前未发现意识形态领域内容。

(三)应急处置

发现疑似问题资源或活动,立即下架封存并逐级上报,24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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