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公开遴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主考院校入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30    点击: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公开遴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主考院校入驻的公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规划,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不超过3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合作共建自学考试助学体系。现将有关事项公如下:

一、遴选原则

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专业匹配、质量优先;互利共赢、长期稳定。

二、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一)资质合规

须为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学考试主考院校;

近三年内未因自学考试办学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及重大有效投诉;

所申报主考专业须拥有对应的普通本科专业支撑。

(二)助学能力

1.具备健全的自学考试助学管理体系,专职教务管理团队稳定;

2.拥有符合标准的信息化助学平台及实践考核基地,可支撑网络助学、面授辅导、实践考核等教学环节;

3.近年无重大教学质量问题及集中投诉。

(三)管理规范

1.严格执行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收费政策,无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收费、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2.接受我校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双重质量监控,配合教学评估、监督检查,按期提交相关材料;

3.同意在我校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站并派驻专职人员。

(四)合作意愿

1.认同我校办学理念与发展规划,愿意签订正式合作协议,明确权责、质量标准及违约责任;

2.优先匹配我校电子商务、会计、旅游管理、食品类、设计类、机电类、计算机类等优势及生源集中专业。

三、遴选流程

1.发布公告:通过学校官网继续教育平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

2.材料初审:继续教育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院校;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按百分制量化评分,形成拟入驻推荐名单;

4.公示签约:拟入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作协议并完成备案。

四、申报材料要求

参选院校须提交纸质版材料,包含:

1.《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考主考院校入驻申请表》;

2.主考院校资质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文件、法人证书等);

3.近三年自考助学质量报告(规模、合格率、毕业率、投诉处理等);

4.拟合作专业助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质量保障措施、合作承诺书;

5.近三年无违规办学记录承诺书。

五、评审评分标准(百分制)

一级指标

分值

核心评分要点

资质合规

20

资质齐全、无不良记录、学科优势显著

专业匹配

15

与我校专业契合度、自考专业优势

助学能力

25

招生规模、师资结构、合格率与毕业情况

管理规范

15

制度健全、收费合规、接受监控评估

合作方案

15

工作站设置、服务保障、示范专业共建

报价方案

10

管理费不低于学费总收入 30%,无隐性收费

六、合作核心权责

(一)主考院校

1.依法合规开展招生宣传、教学、收费、考务、学籍管理等工作;

2.提供考试大纲、指定教材、课程资源,协助制定教学计划;

3.选派优质师资授课辅导,确保课程通过率不低于全省平均、学生满意度≥90%;

4.负责命题指导、实践考核、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答辩、毕业证书办理。

(二)我校职责

1.统筹协调、日常监管,建立助学质量监控体系;

2.规范招生宣传,协助注册、学籍管理等工作;

3.负责助学工作站日常管理与服务保障;

4.按协议收取不低于学费总收入30%的管理费用。

七、质量管控与退出机制

1.实行年度评估,以通过率、毕业率、满意度、合规性为核心指标;

2.评估合格优先续约,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终止合作;

3.出现虚假宣传、乱收费、重大教学事故、被主管部门通报等一票否决,立即终止合作。

八、材料提交

此公告公示七日,纸质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8日09:30资料需密封提交,开封视为无效

提交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大楼208评标室

评审时间:2026年58日09:30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9008093424

电子邮箱:87346597@qq.com

九、其他说明

1.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3.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受理异议与投诉。

欢迎符合条件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积极申报


附件: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考主考院校入驻申请表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4月30